美瞳需要“领证”了
资讯导读: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管。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管。自4月1日起,禁止销售未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该类产品。
4月6日至8日,记者走访了郑州市一些饰品店、化妆品店和格子铺,发现大多数商家“美瞳”产品下架,但仍有少数商家出售无证“美瞳”。
记者在郑州幼师附近一家格子铺,发现正销售美瞳,每副眼镜仅售50元左右,并且未在店里见到相关检测视力的仪器。当记者表明自己想要购买美瞳的时候,店老板拿出了在售4种颜色的美瞳产品。记者仔细观察发现,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没有标明所售美瞳的相关信息,有的产品说明文字是韩文和日文,无任何中文标识。当记者询问店主是否有销售许可证时,该店主表示不知道“禁售令”的事情。
记者就美瞳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随机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大多数消费者表示会理性选择美瞳,即使需要也会去正规眼镜店购买,但仍有部分消费者对无证销售的美瞳心存侥幸。
河南中医学院三附院五官科大夫指出,一般人戴上美瞳后如果出现怕光、疼痛、有异物感、流泪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对于经常佩戴美瞳的人,一次佩戴时间不宜过长,以5小时以内为宜。
郑州市药监局一名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美瞳,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要找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的商家购买;第二,正规美瞳产品都有标注“国食药监械(准)字第×××号”的字样;第三,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使用。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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