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子电气类玩具RoHS2指令生效日期临近
资讯导读:新的针对电子电气类(E&E)玩具的欧盟有害物质(RoHS2)指令2011/65/EU的两个生效日期正日益临近,该指令经修订后将涵盖所有带有E&E功能的玩具。
根据2013年1月2日生效的这部分指令,带有一个主要的E&E部件的玩具必须符合RoHS2限制。而对于E&E部件较小或处于次要位置(如带有歌唱功能的毛绒玩具)的玩具,则必须从2019年7月22日起符合RoHS2限制。
玩具中的电子电气设备被欧盟定义为“依赖于电流或电磁才能正常工作的设备”。而“依赖”在RoHS2中的新定义包括需要电流或电磁以完成至少一项预定功能的玩具。此外,RoHS2还引进了CE标识的标签要求以符合电子电气欧洲标准,同时也遵守了RoHS要求。
新法律是对RoHS指令的修订,该指令最初发布于2003年,对特定类型的电子电气设备和玩具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或多溴联苯醚进行限制,以防止这些被禁物质被弃置和潜在释放到环境中。上述物质的限值为0.1%,镉的限值为0.01%。
作为世界最大的玩具出口国,中国玩具出口额占全球贸易额的70%,而欧盟是中国玩具出口的主要目的地。新的RoHS2指令生效后,将使出口到欧盟的玩具成本大幅攀升,企业需对检测和检测仪器进行投入。另外,对产品的包装、材质、环保等方面都会增加成本投入。有企业估算,企业直接生产成本,将至少增加15%。而这一市场影响在给中国制造企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会让当地消费者承担一部分压力。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要深入研读欧盟等发达国家最新的玩具法规标准,尤其是主要出口地的各类法规,如:RoHS2指令等;建立自检自控体系,要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控制能力,重点抓住玩具首件鉴定、高风险原辅材料备案等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点;选择绿色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合格评审制度,定期进行督察和筛选,确保原辅料符合标准;积极开拓其他新兴市场,如金砖五国、迷雾四国及东盟等国家地区。
来源:中外玩具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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