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镯在古代有很多的称谓,“跳脱”就是其中一种,宋计有功所著《唐诗纪事》中有个故事,唐文宗有一天考问群臣:“古诗里有‘轻衫衬跳脱’句,你们有谁知道“跳脱”是什么东西?”大家都答不上来。文宗告诉他们:“跳脱即今之腕钏也。” 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常见女子以手镯相赠恋人的情节。梁陶弘景在《真浩》中记述了仙女萼绿华曾赠羊权金和玉的跳脱。蒲松龄《聊斋志异.白于玉》中写书生吴生偶入仙境与一个紫衣仙女欢好,临别时,仙女把自己所戴金腕钏送给吴生留念。
现在,手镯作为信物的功能越来越淡了,但它仍然是女孩子们手腕上最美的风景线,古典与现代在不经意间暗暗地联系在一起,戴着手镯的姑娘,可能已经不知道古代女性腕上的玉镯常常背负着盟誓的重托了。
和耳环、项链、戒指一样,手镯作为一种首饰,被人们作为服装的配套装饰,作为艺术品来修饰自己,作为个人风格、爱好的一种装扮手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运用。手镯的佩戴,其审美功能往往是第一位的。据有关文献记载,在古代不论男女都戴手镯,女性作为已婚的象征,男性则作为身份或工作性质的象征。此外,在古代社会,人们还认为戴手镯可以避邪或碰上好运气。
现在,手镯仍可分男用和女用两种。男用手镯是伴随着身份手镯的出现而逐渐流行的,不过在我国男性戴手镯的人仍比较少。一般为银制,后来由于黄金首饰的普及,从而使K金手镯也应运而生。
手镯,十分适合于穿长袖衣服的瘦长胳膊的女性佩戴,而对胳膊和手腕丰满的女性来说,手镯产生不了装饰美,不戴反而更好些。
戴手镯也颇有讲究,不是想怎么戴就怎么戴,违反了约定俗成的规矩会让人贻笑大方。
戴手镯时,对手镯的个数没有严格限制,可以戴一只,也可以戴两只、三只,甚至更多。如果只戴一只,应戴在左手而不应是在右手上;如果戴两只,则可以左右手各戴一只,或都戴在左手上;如果戴三只,就应都戴在左手上,不可以一手戴一只,另一手戴两只。戴三只以上手镯的情况比较少见,即使要戴也都应戴在左手上,以造成强烈的不平衡感,达到标新立异、不同凡响的目的。不过在此应当指出,这种不平衡应通过与所穿服装的搭配来求得和谐,否则会因标新立异而破坏了手镯的装饰美。
如果戴手镯又戴戒指时,则应当考虑两者在式样、质料、颜色等方面的协调与统一。
对初戴手镯者,还应注意选择手镯内径的大小,过小则会因紧贴腕部皮肤引起不舒适之感,甚至影响血液流通;过大则容易在手摆动过程中脱落而摔坏。对于玉质的手镯,试戴时宜在腕部下方垫上软物(如软垫之类),以免万一滑落坠地而摔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