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时,在美泰之前,已有古驰、GE等多个知名外资品牌在华的生产企业被贴上了“血汗工厂”的标签。众所周知,西方因为长期的劳资斗争,企业一般在劳动者保护方面运行得十分成熟。为何这些企业到了中国就自降身段成了“血汗工厂”?
1个月加班113小时
调查报告中提到的4家美泰产品的代工厂,分别是佛山市南海美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下称“南海美泰”)、郭氏宏高电子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郭氏宏高”)、东莞东耀玩具有限公司(下称“东耀玩具”)、深圳市伟利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他们一共聘用了大约1万名工人,约占美泰全球工人总量的1/3。
CLW指出,加班超时是这4家工厂最严重的问题。南海美泰一名员工的工资条显示,他在8月份加班113小时。在加班工资方面,据CLW调查,在郭氏宏高,正式工的工作日加班工资只有10元/小时,派遣工只有7.5元/小时,且不论是否在周末。但依据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工资应为工作日12.8元/小时、周末17元/小时。
至于强制购买的社保方面,调查报告显示,在郭氏宏高,相关人员不想办社保,被训斥几句后便得到默认。而在东耀玩具,社保是自愿购买。
然而,《国际金融报》记者在网上找到东耀玩具的招聘介绍显示,上述CLW指出的超时加班、加班费用、社会保险等问题似乎很正规。比如,对于加班制度,东耀玩具的规定是“每周6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而对于社保,其表示“按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对此,记者又辗转联系到一位在东莞多年打工的李先生,虽然他本人不在东耀玩具工作,但之前也有朋友在该厂工作过。他告诉记者,CLW所指的情况基本属实,超时加班是常有的事情,而加班费也只是平常的工资水平,并不会有额外的补贴。
对海外直属工厂及代工厂,美泰给出的承诺是每年都执行不定期的审计。但CLW指出,美泰的ICP审计报告篇幅短,无具体内容,且仅检视美泰7家直属工厂的状况,从2008年开始,美泰从未发布其代工厂的劳工状况。
外企青睐“血汗工厂”
事实上,在美泰之前,已经有多个全球知名企业在华被贯上了“血汗工厂”的名号。比如,知名奢侈品牌古驰被员工公开控诉,公司有100多项行为规定来限制员工。为什么这些在本国循规蹈矩的跨国企业会在中国集体沦为“血汗工厂”?
对于这个问题,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高级顾问何卿杰认为,中国在体制方面的缺陷和企业天生逐利的性质是跨国公司在华屡屡“犯案”的原因。
“一方面,提高劳动生产率等都成为创造利润的借口;同时,社会责任、群体性的组织等企业特性都被忽略了。企业对员工没有感情,而员工对企业也缺乏忠诚,形成一次又一次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在GDP增长优先的导向下,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区域内劳工实际工作环境和必要的执法。”何卿杰认为,虽然国家从中央到各级政府,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来讲都充分考虑了普通劳动者的权益,但执行效果却令人失望。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也认为,中国工人缺乏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同时也缺乏代表工人利益的独立组织来保护工人的利益,同时相关法律以及执法存在缺陷。“体制问题,也是跨国公司滋生‘犯案’念头的土壤。”
不过,宋颂兴认为,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目前越来越多的事件被曝光出来也体现了相关意识的觉醒,这是一个“破茧”的过程。
何卿杰认为,加强贯彻执法力度,解决有法不依的顽疾;建立相关劳工权益组织;加强劳工的法律保护意识以及加强社会的舆论监督是改善“血汗工厂”的解决方案。
【记者观察】
工会:组织起来!
■ 史燕君
一般人认为,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人待遇低而无保障,应该就是“血汗工厂”的标志。但问题是:所有这些特征都有个相对标准而言。平心而论,以中国目前的发展水平,要求企业全面实行发达国家的劳工待遇,的确是强人所难。
在关于血汗工厂的争辩中,最常见的一种说法,就是说该企业的劳工待遇在国内同类企业中算是高的。“如果某某都是‘血汗工厂’,那中国在这个行业就没有不是‘血汗工厂’的了。”这样的辩护在国内或许有效,在国外可能适得其反。因为从逻辑上说,不管其他企业是不是更差,并不能证明被指责的企业就不是“血汗工厂”。
第二种辩护是强调那里的工人都是自愿的,“你说是‘血汗工厂’,很多人想进还进不来呢!”但是仅仅这么说,在国际上也没有说服力。因为“血汗工厂”这个概念本来就是在19世纪后期出现在西方自由雇佣制度的范围内的。尽管奴工制和其他强制劳动经济有时也被说成“血汗工厂”,但绝大多数公认的血汗工厂还是 “很多人想进还进不来”的自由企业。
第三种辩护是目前这种劳工制度是“科学的企业管理”所需。当年“血汗工厂”这个概念在西方也恰恰是与“科学的企业管理”经常并存。当时著名的科学管理成就,如福特制、泰罗制和流水线作业,以及高激励性的计件工资制度,都是人们最常提到的“血汗工厂”事例。
回看发达国家历史上对血汗工厂现象出现和消失的评论,就会发现工时、工资、福利、劳保等因素当然都很重要,但是其标准都有很大的相对性。惟一确定的是,有无组织自治工会(自治的工会,即真正为工人维权的工会)的权利,有无劳企谈判的机制,却是一个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