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将于2013年7月5日开放黄金、白银期货连续交易,新湖期货特携手上期所于7月6日在海口“宝发幸福酒店”欧洲厅举办大型贵金属投资策略报告会,就贵金属行情分析及黄金白银连续交易操作实务等问题与大家交流探讨,和广大投资者一起走近期货“夜盘”。
连续交易将有利于完善贵金属品种的交易模式。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连续交易,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连续交易的相关规则,结合连续交易期间与日盘在交易时间、集合竞价规定、资金划拨、风险控制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差别,现将连续交易的相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术语解释:
“连续交易”是指除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3:00之外的交易。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双休日)前第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不再交易。目前的连续交易品种为黄金和白银。
对于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的品种而言,“交易日”是指前一工作日的21:00开始至当天15:00结束。交易日的第一节是由前一个工作日的21:00至当日凌晨2:30以及当日上午9:00至10:15组成。
二、集合竞价:
2013年7月5日以后,黄金和白银的开盘集合竞价在进行连续交易的交易日的20:55至21:00进行,日盘将不再进行集合竞价。若连续交易期间不交易,则集合竞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的日盘的8:55至9:00。
三、资金划转:
连续交易日内,投资者可以通过银期转账或者网上银行向期货交易账户转入资金。期货公司受理资金转入的时间一般为8:30至15:40时和20:40至次日2:30时;每日15:41至次日9:05,不受理资金转出业务。
四、风险控制:
在连续交易期间,投资者需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畅有效,确保期货公司发出的保证金追加通知及强平通知能够及时到达,避免因追加保证金不及时导致损失。